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创建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7.04.25 -   Browse times :423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按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6〕7号)要求,依据《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2016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创建情况

创建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主动创建,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了鉴定工作质量管理水平。2016年12月,宝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省地方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技能鉴定站,通过了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第三方技术审核。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公布2016年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技术审核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的函》(人社鉴函〔2017〕1号)文件予以明确。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全省创建进展来看,各地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参与创建积极性还有待提高,整体进度较为缓慢,进展不平衡,我省鉴定机构通过部中心第三方技术审核的仅有四家单位,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展和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创建工作,是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管理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提高证书含金量和公信力提供有力支撑,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创建工作,积极的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加快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步伐。

(二)规范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技术审核的鉴定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和鉴定秩序,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水平和顾客满意度。

(三)积极创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学习宝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省地方电力职业技能鉴定站、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先进经验,借鉴他们好的做法,开拓思路,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2016年创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表扬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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