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我省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统考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 2017.04.25 -   Browse times :449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统考的组织实施和考务管理工作,确保鉴定质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原则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列入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技师、高级技师职业(工种)理论科目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鉴定时间

今年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理论考试为5次,分别为2017年统考日3月18、19日,5月20、21日,7月22、23日,9月16、17日,11月18、19日的上午9:00-11:00。

所有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理论考试必须安排在统考日进行。

三、鉴定组织

(一)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考前培训和考生报名工作。考前30天,先向省中心审核管理部提交考生报考资料审核资质,向考务管理部报送考核鉴定计划和经审核通过的免考名单,再依照资质审核结果,按照日常鉴定在线考务流程各节点时限要求组织考务工作。

(二)理论试卷由省中心派遣的督导人员到题证信息部领取,押运到考点,考后第一时间收回交考务管理部。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的组织实施仍按原方式进行,省中心随机安排抽查考核鉴定结果。

(三)各单位必须坚持流程清晰、环环相扣、组织严谨、评审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当次试题要求安排考场。

(四)严抓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联系方式

审核管理部:杨召东 029-82233502

考务管理部:张俪亭 029-82233520

题库信息部:俞 珂 029-82233531

质量督导部:辛高宏 029-82233506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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