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17.04.25 -   Browse times :214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2017年我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类别
科目
代码
科目名称
软件名称或内容
开考说明
考试形式
(时间)
A012
计算机应用基础
Windows 7、
Office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
(120分钟)
A021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Visual FoxPro 6.0
全年开考
机考
(120分钟)
A043
文字处理
Word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
(120分钟)
A052
电子表格
Excel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
(120分钟)
A062
演示文稿制作
Power Point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
(120分钟)
B013
图象处理
PhotoShop CS3
全年开考
题签
(120分钟)
B023
网页制作
Dreamweaver MX
全年开考
题签
(120分钟)
B061
动画设计
Flash MX
仅6月
开考
题签
(120分钟)
B075
计算机绘图
AutoCAD 2007
全年开考
题签
(150分钟)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17年6月专业应用类动画设计科目(科目代码:B061)最后一次组织考试,2017年11月起停考该科目。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培训机构报名截止时间
市(区)上交
作业光盘时间
市(区)领取
试题时间
市(区)上交
考试数据光盘时间
6月3-6日
5月3日
5月5日
5月31日
6月8日前
11月18-24日
10月18日
10月20日
11月15日
11月27日前

      三、考试收费
      按陕价行发〔2009〕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点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坚持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保留一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三)各考点务必按照考试系统说明中的要求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
      (四)报名人数不足200人的培训机构不得设立考点。
      (五)各考点每个开考科目报名不得少于30人。
      (六)报名开始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以及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七)报名结束后,各市(区)将各科目报考人数统计表和考生作业收集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
      五、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领取考试材料时,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应先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收据和单位介绍信到社考处办理考试材料交接。
考试系统光盘应分别于6月2日(上半年)、11月17日(下半年)上午下发到各考点安装调试。各考点须在当天16∶00前完成所有机房的试考和所有考试数据下载工作。
      (二)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应于当日将题签考试数据、题签以及单机考试备份数据一并上报。题签考试数据上报光盘一式两份,须按不同科目建立相应文件夹,应包含各科目报名人数、缺考考生名单以及题签考生报名库等信息。其中考生文件夹按照“准考证号后6位+考生姓名”格式建立。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17年将启动NIT考试改革工作。新的考试体系及科目调整方案预计于2017年12月前完成。在新的方案实施前,各市(区)仍应严格按照现有《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工作手册》以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各考点在考试材料保管、机房配置、网络设备、考场组织等环节务必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严肃考风考纪。一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二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要重视考场通讯器材管理,考试期间,应对所有考生、工作人员进行安检,严禁考生、工作人员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坚决杜绝在考场内违规使用手机事件的发生;四要在考试机房、服务器室全面实施视频无死角监控,视频资料保留半年,市(区)必须落实回放制度;五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六要在市(区)和考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三)坚持系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系统管理工作。各考点需变更或新增系统管理人员时,必须于报名前向市(区)提出人员培训申请。各市(区)应按照《关于做好社会证书类考试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15〕2号)规定,做好辖区内有关工作人员培训的申报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培训到位。
      (四)做好单机数据备份,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各考点应在每场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管理员集中回收单机数据。所有考试结束后,要将单机数据汇总刻录光盘上报一份,并留存一份半年备查。出现数据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五)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当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含每个考点考试的终止时间、机房地址、值班电话等)书面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试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做到“每日一报”。对涉及试题(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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