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4.25 - Browse times :434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中的《母婴护理》(月嫂)的考核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该项技能水平的需求,社会反响较大。经省中心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4月1日起暂时停止《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2017年4月1日前已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申报的批次,可按计划安排考核。
三、省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予以修订,待修订工作完成后再恢复该项目考核工作。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7日